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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2024年度会费的通知
2024-10-2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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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2024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会费是协会主要收入来源。协会工作依靠全体会员单位大力支持,按时交纳会费是协会发挥职能、开展活动、为行业和会员服务的基本保障,也是会员单位应履行的义务。为做好2024年度会费收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执行《山东省房地产业协会会费交纳标准与管理办法》确定的会费标准:(一)轮值会长单位、副会长单位每年10万元;(二)常务理事单位每年2万元;(三)理事单位每年1万元;(四)会员单位每年3000元。

会费减免:按照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为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2024年会费继续实施部分减免措施,协会副会长单位减半交纳;房产中介和物业服务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减半交纳。

二、交纳方法和时间

(一)交费账户

通过转账或汇款方式交至省房协会费收取账户:

户名:山东省房地产业协会

开户银行:建行济南市中大观园支行

帐号:3700 1616 3310 5001 0917

(说明:汇款单上请务必备注企业纳税人识别号和用于接收会费发票的电子信箱,否则无法开具会费发票)。

(三)请于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2024年度会费交纳。欠交2023年度会费的会员单位,请一并补交。补交会费的请在汇款单上备注补交年份。

三、注意事项

(一)协会秘书处收到会费后,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电子票据。

(二)依据《山东省房地产业协会会员年度考评办法》的有关规定:一次性交纳两年及以上会费的,当年至已交年度,每年度记50分;每年3月31日之前全额交纳当年会费的,记40分;4月1日至6月30日全额交纳的,记30分;6月30日至12月30日全额交纳的,记20分;未全额交纳的,不记分。未交纳年度会费的,年度考评积分记0分,依据本会章程有关规定另行处理。年度积分达到“优秀”等级的,年底将颁发证书并表扬。

联系电话:财务部0531-87907770

行业发展服务部0531-87087217

山东省房地产业协会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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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古亦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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