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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房协 | 关于征集房地产估价分会成员单位的函
2024-10-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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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房协函〔2024〕19号

山东省房地产业协会

关于征集房地产估价分会成员单位的函


各会员单位,各市房地产中介(房地产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分支机构作用,切实加强行业自律,提高房地产估价理论、方法及其应用的研究水平,推动我省房地产估价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按照协会六届四次理事会确定的工作安排,协会拟在房地产中介专委会基础上筹备成立房地产估价分会。根据国家和省关于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管理要求和《山东省房地产业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现面向会员单位和社会公开征集分会成员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会业务范围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房地产估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二)组织开展房地产估价理论、方法及其应用的研究、讨论、交流和考察;
(三)加强行业自律,调解矛盾纠纷。拟定并推行我省房地产估价行业自律公约、从业人员职业准则等自律性文件;
(四)开展房地产估价统计、调研、课题研究、编辑行业报告等;
(五)开展房地产估价业务培训,开展地方学时继续教育,推动房地产估价师知识更新;
(六)协助中房学建立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档案,开展房地产估价机构资信评价;
(七)接受政府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司法机关、仲裁组织、房地产估价机构及委托人合理委托,受理估价报告评审或鉴定;
(八)提供房地产估价咨询和技术服务;
(九)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和会员单位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支持会员依法执业;
(十)根据需要开展有利于房地产估价健康发展的其它活动。
二、征集范围
在全省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估价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或与房地产估价研究、教育、管理等有关的单位或组织。
三、征集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自愿成为分会成员单位;
(三)是省房协会员单位的,应在我省房地产估价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力;
(四)不是省房协会员单位的,应从事房地产估价及相关工作,熟悉房地产和房地产估价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估价业务,在我省房地产估价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力。非会员单位填报的成员单位申报表视同入会申请表;
(五)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从业经历,单位和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六)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制定的行规行约,积极参加协会活动,自觉履行义务,支持协会工作;
(七)出任人为单位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身体健康,热心协会工作且有时间参与分会活动,完成分会交办的任务;
(八)无法律法规、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
四、征集程序
(一)提交资料。1.《房地产估价分会成员单位申报表》(见附件);2.企业或出任人以往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二)讨论研究。召开会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分会成员单位组成和负责人选,形成分会成员单位和负责人名单。
(三)审议通过。年底理事会对分会成员单位组成和负责人选进行审议,通过后公布。
五、申请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以单位自荐为主,各市行业协会也可推荐。有意向的企业或单位,请于2024年10月31日前按以下任一方式申报:
(一)邮箱申报。将申报表(见附件)及提交的有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形成扫描件发送邮箱sdfxmsc@163.com。
(二)小程序申报。通过微信搜索“山东省房地产业协会”小程序或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打开协会小程序,会员单位:加入协会-继续申请入会-填写空缺内容(选择分会);非会员单位:加入协会-填写-选择加入分会。


联系人:纪媛媛,联系电话:0531-87906660;衣帛,联系电话:0531-87087216。
附件:房地产估价分会成员单位申请表.docx(点击下载)



山东省房地产业协会

2024年10月14日  


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编辑 ▏古亦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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