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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学 | 关于举办《住房租赁条例》宣贯班的通知
2025-09-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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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住房租赁条例》宣贯班的通知
中房学〔202529

各会员单位,各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地方住房租赁、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各有关单位: 

为宣传贯彻《住房租赁条例》,帮助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相关行业组织全面、准确理解条例精神和主要内容,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促进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我会定于915日至16日在湖北省武汉市举办《住房租赁条例》宣贯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915-916日,会期一天半。

报到时间:91414:00-19:009158:00-8:45

会议及报到地点:武汉会议中心(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38号)。

二、会议内容

(一)《住房租赁条例》出台背景及重要意义;

(二)《住房租赁条例》主要内容解读;

(三)《住房租赁条例》贯彻落实要求;

(四)住房租赁常见法律问题和纠纷处理;

(五)地方行业监管和行业自律管理实践。

会议邀请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领导,有关专家学者,地方行业组织负责人等授课。

三、会议报名

(一)会议费

会议费为800/人(含资料费、餐费等)。我会单位会员可免1人会议费。

参会人员住宿费和交通费等其他费用自理。参会人员如预订武汉会议中心住宿,请与酒店联系预订,并直接到酒店前台办理住宿手续,支付住宿费(如武汉会议中心已预订满,可预订附近的桔子水晶酒店,两家酒店住宿费标准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报名方式

有意参加会议的人员请于911日(星期四)前登录我会会议系统(hypx.cirea.org.cn/10406.html)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完成报名并支付会议费。



四、其他事项

1.会议不安排接站,请参会人员自行前往会议地点。

2.会议费发票说明。现场报到后,我会将为交费人员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交费人员可登录报名时预留的电子邮箱下载,或者登录会议系统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及使用规定与增值税纸质发票相同。

3.会议其他事宜,可与我会会员服务部联系,电话:010-88083083

附件:酒店住宿费标准及联系方式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

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202598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来源:中国房地产经纪


编辑 ▏古亦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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