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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房协 | 关于增强协会与企业联系,促进中小房企健康发展的通知
2025-08-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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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强协会与企业联系,促进中小房企
健康发展的通知

各市房地产业协会(开发协会),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支持服务中小房企的健康发展,破解中小房企发展难题,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拟征集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形成服务名单。对名单内的企业,将发挥中房协和省市房协桥梁纽带作用,形成协会为企业服务的长效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具备二级开发资质;
2.
经营状况良好;
3.
依法照章纳税;
4.
信用评价良好;
5.
无重大负面舆情。
二、服务事项
对推荐的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享受以下服务内容:
1.反映企业政策诉求:对纳入的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中国房协将定期组织调研,及时向政府部门反映企业政策诉求;
2.提供金融服务:中国房协将建立融资对接机制,将纳入企业优先推送给金融机构,作为企业融资参考内容;
    3.
促进房企销售去化:中国房协依托商品房直销平台,优先支持入选企业使用,促进商品房销售;
    4.
完善企业供应链:中国房协将通过优采平台,完善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大型材料供应商合作机制,促进中小房企降本提质增效。
三、推荐方式
请地市房协按照名额分配表(附表2),组织本地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如实填报附表1(省房协会员优先推荐),并于825日前报山东省房地产业协会,电子邮件发送至:sdfxhfb@126.com,联系人:纪媛媛,18505319707

附表:1.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推荐表
2.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各市名额分配表

山东省房地产业协会

2025年8月6日   


附件1中小企业推荐表.docx
附件2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各市名额分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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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古亦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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